物业要求补交未居住期间的全部物业费,是否合

仙居离婚律师 2025-04-03
物业要求补交全部未居住物业费不合理。根据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,未入住物业可按规定标准70%交纳,非全额补交。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规定未入住可打折,若全额补交则违背法规,可能增加业主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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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居住物业费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两种。若物业坚持全额补交,可与物业协商按70%交纳或依据其他法规申请减免。协商不成,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确保权益不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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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居住物业费可协商或诉讼处理。具体操作:1.与物业沟通,提供未入住证明,申请按70%或更低标准交纳;2.若物业拒绝,收集相关证据,如入住手续、物业费清单等;3.咨询专业律师,准备法律材料,提起诉讼维护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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